牡丹江校车安全之争:公交“黑车”抢学生,地方保护谁在护航
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场围绕高中学生接送服务的争议,折射出法律模糊地带的安全隐忧与市场公平困境。合规校车公司遭遇地方公交企业的降价倾轧,而承载学生穿梭于市区与郊区的,竟是公交集团一批仅投保交强险的疑似淘汰车辆。当“合规”遭遇“成本”,当“安全”让位于“市场”,谁该为学生的通勤之路负责?
一、核心争议:游离于“校车”定义外的安全运营乱象
运营性质的模糊与合规性质疑:公交集团提供的服务,具有定点(学校)、定线、定时、面向特定学生群体并收费的特征。这已超出了提供普遍服务的城市公共交通范畴,更符合《道路运输条例》中“班车客运”或“包车客运”的经营特征。根据该条例第十条,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交集团是否就此项特定收费接送服务取得了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资质是否向社会公示,成为首要的合规性质疑点。
保险真空与巨大的安全风险:无论车辆被定义为何种性质,其承载的是数十名未成年学生这一事实不变。经多方核实,涉事的旧款公交车(如原21路车辆)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目前总责任限额为20万元)对于可能发生的群死群伤事故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的原则以及基本的风险管控要求,从事此类高频次、满载未成年人的运输服务,运营方必须投保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以构建完善的风险转移和赔偿保障体系。当前的“裸险”运营状态,是将巨大的经济赔偿风险与社会稳定风险,转嫁给了学生家庭和政府。
二、监管缺位:地方保护下的“法外运行”与恶性竞争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校车”的标签下,相关运营行为似乎进入了监管的灰色地带,导致了以下问题:
选择性监管与市场不公:合规的校车服务公司,因其业务性质(即使同样接送高中生)通常主动参照高标准,办理相关运营手续、购买足额保险、接受严格监管。而公交集团利用其公共属性与历史特许经营权,可能规避了针对此项特定业务的严格资质审核。交通管理部门若仅以“这是公交业务的一部分”或“有备案”为由进行笼统管理,而未对其超出常规公交服务的特定收费接送业务进行单独、严格的资质、保险与安全核查,则涉嫌监管不到位,客观上为不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低于成本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公交集团将接送费用从每月260元骤降至160元,远低于市场合规运营的正常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种不计成本的定价策略,若非具有明确的公益性、普惠性政策支持,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意图并非服务学生,而是驱逐合规的市场参与者,最终可能导致市场只剩下安全标准最低的服务提供者。
利用优势地位施压:据报道,公交集团曾致电合规公司,要求其移交生源,否则将采取市场挤压措施。这种行为若查证属实,涉嫌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或公共事业地位,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服务正常运行,同样为法律精神所不容。
三、沉重的疑问:安全底线究竟由谁守卫?
问运营方(公交集团):是否对使用疑似淘汰车辆、仅投保交强险运营学生接送业务所蕴含的巨额赔偿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所谓的“低成本”优势,是否以牺牲学生潜在的事故保障为代价?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边界在哪里?
问监管部门:对于这种介于“普通公交”与“营运班车”之间的特殊服务,监管职责如何划分?是交通、教育、还是安委办牵头?保险不足这一显而易见的核心风险,为何能长期存在?当出现恶性价格竞争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否应介入审查其成本与定价的合理性?
问政策制定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集体接送服务,其安全标准、运营资质、保险要求是否应尽快予以明确立法或制定地方规范?法律空白不应成为安全洼地的借口。
四、诉求与呼吁:明确规则、压实责任、回归安全与公平
我们并非反对竞争,而是呼吁一场在明确规则保障下的、以安全为底线的公平竞争。
恳请上级政府介入调查:提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牡丹江相关学生接送业务的运营资质合法性、保险充足性、定价合理性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进行彻查。
敦促地方明确监管标准:要求牡丹江市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厘清对此类服务的监管职责,公示合规运营所需的具体资质与保险要求,并对所有提供此类服务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性清查,对不符合安全与合规要求的行为责令整改。
呼吁企业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公交集团主动向社会公示其用于学生接送服务的车辆清单、对应的道路运输许可情况以及足额的保险投保凭证,用透明打消公众疑虑。
构建公平市场环境: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审查涉嫌低于成本价倾销的行为,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让安全投入足、管理规范的企业能够生存发展。
学生的安全,不应因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被打折;市场的公平,不应因运营主体的身份特殊而被扭曲。牡丹江的案例,暴露的是法律衔接处的漏洞、监管认知上的模糊以及安全底线意识的松懈。它警示我们,在任何名义下的学生集中运输服务,都必须将“安全保障”和“合规运营”置于首位。我们期待,通过各方的关注与推动,能让每一次车轮上的接送,都经得起良知的拷问和法规的审视。
曝光人:牡丹江某校车公司负责人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54262999184152721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